国家矿山安监局:坚决遏制岁末年初事故多发势头

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,通报今年前11个月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副司长、新闻发言人赵玉辉介绍,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。1月至11月,全国矿山共发生事故336起、死亡474人,同比减少59起、46人,分别下降14.9%和8.8%。

  据介绍,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“三个历史最好”成绩,即煤矿连续60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、非煤矿山连续13年多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、煤矿连续24个月未发生重大瓦斯事故。同时,进入12月,全国矿山周期性、阶段性、系统性安全风险相互交织叠加,安全生产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严峻形势。一是周期性风险高。年终岁尾,一些企业为赶工期、抢进度,无视安全盲目生产建设,非法违法、冒险蛮干带来的风险加剧。二是阶段性风险高。随着煤炭增产保供进入关键期,超能力、超强度、超定员生产冲动强烈,设备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,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。三是系统性风险高。今年以来矿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,一些企业为多出煤、多出矿,灾害治理工程跟不上,导致采掘接续紧张,带来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剧。

  发布会上还介绍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开展的矿山外包工程、资源整合煤矿、托管煤矿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最新进展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5-12月开展的三个专项整治,重点治理矿山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、资质挂靠,煤矿假整合、假重组,煤矿未实施整体托管和托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。从9月开始,组织6个督导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,本着整顿一批、查处一批、清退一批的原则,对检查走过场、责任不落实的矿山企业和主管部门进行督导问责,严肃查处了矿山违规分包转包和煤矿假整合、假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,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。截至目前,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“三类矿山”3767处,发现问题隐患16284条,其中重大问题隐患134条,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53处,实施行政处罚3626.65万元,责令停止使用设备74台(套),暂扣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3处,提请关闭矿山24处,对企业管理人员问责31人次,清退外包队伍382个。通过专项整治,进一步加强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管理,推动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,深化了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,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
  赵玉辉表示,下一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按照11月17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在周期性安全风险防范上,紧盯“三个不放松”,即紧盯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放松,紧盯瓦斯“第一杀手”不放松,紧盯顶板管理不放松;在阶段性安全风险防范上,要求处理好安全与保供、当前与长远、国内与国外矿产资源、国内与国外矿产品价格“四个关系”,既严守安全底线、又为保供保驾护航,确保煤炭安全保供、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;在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上,严防严控采掘接续紧张甚至失调,在“减存量、遏增量、控风险”上下功夫,坚决遏制岁末年初事故多发势头。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中国矿业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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